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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及部分民营企业都已在美开展油气投资,涉及勘探区块购买、石化工程建设、原油贸易及科技研发等领域,宝莫股份和美都能源等民营企业主要投向美国页岩油气勘探区块的购买和运营。新政下,我国石油企业应通过精选投资目标、选择恰当的投资方式、加强在美企业管理、完善投资风险管控等措施,提高对美投资的效率和效益。
首先,精选投资目标,做好尽职调查。在美收购过程中,选择合适的目标至关重要。从实践来看,在美收购目标为所谓“国家安全”业务的企业、高科技企业、拥有敏感性技术的企业,以及投资额过大的企业时,往往会在并购审查中遇阻,而选择那些濒临破产的企业则成功率较高。福耀玻璃在美国投资的成功与其接手了濒临破产的当地企业有很大关系。当前低油价下,大量的页岩油气生产商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我国油企可将这类油气公司作为重点投资目标。
开展正式收购投资前,应做好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好坏,决定着投资的成败,大量项目因尽职调查环节过于草率,导致投资者巨额亏损。摩托罗拉投资中国市场时,仅调研费就花了1.4亿美元,其中律师调研费就占20%。尽职调查过程中既需要投资企业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调查,又需要聘请美国专业律师及国际知名机构协助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聘请律师对被收购方进行全方位尽职调查是收购企业最常用的方法,律师团体拥有获得各种并购相关信息的渠道,善于使用多种评估工具,熟悉美国并购交易准则和政治、经济环境,具有高超的沟通能力和技巧,他们可以凭借独特的信息和资源优势,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利益,最大程度避免因缺少了解而做出不适当的决策。除此之外,国内石油企业还可以通过自身调查或者聘请各种中介公司、国际知名并购事务所,对被并购对象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包括被购企业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等。